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可以辞职,但需遵守法定程序。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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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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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通知 :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员工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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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 :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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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情形 :如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等,员工可立即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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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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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以合同期限届满为由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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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在企业经济性裁员时,优先保留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但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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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 若员工违反提前通知义务,可能需承担违约金(如约定了服务期限)。
总结 :无固定期限合同赋予员工辞职权,但需依法履行通知义务。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仍可解除合同,但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