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迟到被辞退是否有补偿,取决于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及迟到行为的严重程度。若迟到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且制度经合法程序制定并公示,公司辞退无需补偿;反之,若制度缺失或迟到情节轻微,则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双倍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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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辞退无需补偿的情形
当公司规章制度明确将频繁或严重迟到列为严重违纪行为,且该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例如规定“月迟到超5次视为严重违规”,员工因此被辞退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强调“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无补偿解雇。 -
违法辞退需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若公司无相关制度,或制度未公示,或员工迟到次数少、时间短(如每月迟到1-2次),未达严重违纪标准,公司单方面辞退则构成违法解除合同。员工有权要求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2倍。例如,工作3年员工月薪5000元,赔偿金为3×5000×2=3万元。 -
争议解决与证据关键
劳资双方对迟到事实存在争议时,公司需承担举证责任,如考勤记录、监控或书面警告等。员工若认为辞退不合理,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提供制度合法性及违纪严重性的证据。缺乏完整证据链的辞退行为往往被认定为违法。
员工应了解公司考勤制度的具体条款,保留日常考勤记录;企业需确保制度合法透明,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法律风险。遇到纠纷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