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天天迟到是否会导致无补偿的辞退,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一、无补偿辞退的情形
若员工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的情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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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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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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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他方式严重损害用人单位利益。
“严重违反”需结合具体情节认定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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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达到法定天数(如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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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次数达到公司明确规定的严重标准(如3次以上)。
二、有补偿的辞退情形
若员工迟到未达到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的程度,用人单位需支付 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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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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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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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的前置告知 :用人单位需提前明确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并确保员工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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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留存 :用人单位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员工存在严重违纪行为,如考勤记录、警告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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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 :若对辞退或补偿有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
天天迟到若未达到严重违纪程度,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被认定为严重违纪,则可能面临无补偿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