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结清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试用期辞职时工资结清问题需遵循以下规定:
一、工资结清的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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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时效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终止时(包括试用期解除),用人单位需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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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结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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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 :通常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发薪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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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合同 :离职当天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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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用期辞职的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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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通知义务
劳动者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做好工作交接并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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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算标准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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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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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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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当天结清工资是法律义务,但需考虑财务流程,通常会在常规发薪日或离职当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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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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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构成范围 :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所有应得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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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留存 :建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沟通记录等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试用期辞职时工资需结清,且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时效和计算标准。若遇到用人单位违规行为,可通过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