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退员工是否支付N+1赔偿,需根据辞退原因及程序合法性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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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合法情形)
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且解除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则无需支付N+1赔偿,仅支付经济补偿金(N=0.5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按半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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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解除(需支付N+1)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N+1赔偿。其中N为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不满6个月按0.5个月),+1为代通知金(按离职前一个月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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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需支付2N)
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未提前三十天通知、未支付经济补偿等),则需支付2N赔偿。由于试用期员工不满6个月,N=0.5个月,故总赔偿为1个月工资。
总结 :试用期辞退是否支付N+1,关键在于解除原因及程序合法性。合法解除(如不符合录用条件)无需赔偿,协商解除需支付N+1,违法解除则需支付2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