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非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如下:
一、基本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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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经济补偿(2N)
若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如未完成“军令状”等非法律依据),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计算方式为: $$ 2 \times \text{工作年限} \times \text{月工资} $$
例如:员工工作2年,月工资1万元,赔偿金为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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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计算基准
按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含奖金、津贴等),若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则按3倍封顶,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二、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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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封顶限制
若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经济补偿标准按3倍工资计算,年限最高12年。例如:某地月平均工资3000元,员工月工资9000元,则按3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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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补偿
协商解除时,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可协商增加代通知金(+1)或额外补偿。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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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情形认定 :包括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未支付社保、以非法定理由辞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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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总结 :非法辞退的核心是支付2N赔偿,需结合月工资基数和封顶规则计算,协商时可争取更高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