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经济补偿金的法律条文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涵盖以下情形:
一、经济补偿金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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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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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解除:劳动者因患病、不胜任工作或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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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企业因破产重整、经营困难等法定情形裁减人员时,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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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等法定情形解除合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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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或因其他法定情形终止合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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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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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月工资按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三、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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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除经济补偿外,还需支付医疗补助费(重病/绝症增加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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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