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旷工两天被辞退是否合法,主要取决于企业规章制度是否明确规定旷工两天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且该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公示。 若企业制度合法有效,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补偿;反之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承担赔偿金。
关键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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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合法性
企业需证明《员工手册》或内部制度中明确将"连续旷工2天"列为严重违纪情形,且该条款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公示程序(如签字确认、公告栏张贴等)。若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制定或未告知员工,辞退决定缺乏法律依据。 -
证据链完整性
用人单位需保存考勤记录、旷工书面警告(如邮件/短信通知)、催岗通知等证据。仅凭口头认定或缺失完整证据链的辞退,仲裁时可能被认定为程序瑕疵。 -
解除程序合规性
即使制度合法,企业仍需履行解除前告知工会(如有)、送达解除通知书等程序。未书面通知或未说明解除依据的,仍可能被判定违法解除。 -
特殊情形例外
若员工因突发疾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缺勤,需在复工后及时补假并提供证明。企业未核实原因直接辞退的,可能侵犯劳动者权益。
总结提示:
劳动者应核对制度合规性及企业举证材料,若存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则应完善制度流程,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法律风险。双方均需注重证据保留与沟通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