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开除后,公职人员通常不再享有原单位发放的工资,但需注意以下关键点:
-
工资待遇终止
被开除公职意味着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单位不再承担工资支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行政监察法》,开除属于最严厉的纪律处分,此时无法以继续工作为由要求工资。
-
社会保险与退休金
-
社保需自行缴纳 :开除后,单位不再代缴公积金、养老等社会保险,需个人承担。
-
退休待遇受影响 :基于公职身份积累的养老金等退休权益无法享受,但可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领取基础养老金。
-
-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处理
若开除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如被判刑),可能需按相关规定停发工资或仅发放生活费。例如,某案例中公职人员因刑事案件被开除时,法院判决其停发工资。
-
救济途径
若认为开除决定存在违法或不当(如未依法支付应得工资),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主张权益,但需提供充分证据。
总结 :政务开除后,原单位工资待遇终止,但可通过社保、退休金等途径保障基本生活,且特定违法情形下可能涉及工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