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合法辞退员工需遵循以下理由及程序:
一、法定辞退理由(需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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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需提前明确录用标准并告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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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包括屡次旷工、泄露机密、打架斗殴等,需规章制度合法且员工已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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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如因疏忽造成重大损失、利用职务谋取私利等,需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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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建立其他劳动关系 :经劝阻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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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无效情形 :如被胁迫签订合同、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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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胜任工作且无改善 :需考核记录及调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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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如企业搬迁、业务调整等,需协商变更合同。
二、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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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 :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按员工月工资标准支付),并说明裁员原因(如经营困难、战略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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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或不胜任工作 :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工作年限×月工资。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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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前需与员工协商并书面通知,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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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需符合法律,且程序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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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面谈时可委婉说明原因,如试用期与岗位不符、公司战略调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