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的补偿主要分为合法辞退和违法辞退两类,具体如下:
一、合法辞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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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N或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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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上限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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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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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如经营困难、客观情况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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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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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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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N+1中的额外1个月)
- 若用人单位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缓冲期。
二、违法辞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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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2N)
- 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如未提前通知、未支付补偿金等),需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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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追偿项目
- 包括未休年假工资、加班费、工资差额等。
三、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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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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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且无其他过错,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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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法理由辞退或未提前通知,需支付2N及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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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工伤辞退 :
- 员工在医疗期或孕期、产期等特殊时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总结 :合法辞退以N或N+1为主,违法辞退需支付2N并可能追索其他损失。具体补偿需结合辞退原因、工资水平及当地政策综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