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被辞退后不马上结清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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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避免因用人单位拖延支付工资而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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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该条款进一步细化了工资支付的时间要求。
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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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扣除的情形 :若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如严重违纪、重大过错等)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约定扣除工资,但需提供充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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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支付的例外情况 :因不可抗力或用人单位经营困难等特殊原因,经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一致,可延期支付,但需提前告知劳动者。
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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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首先应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尽快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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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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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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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留存 :需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以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支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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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限制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被辞退后不立即结清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