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快递公司辞退时,工资应当立即结清。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工资,拖欠工资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若公司因财务流程等原因无法当场支付,需明确告知结清期限且不得超过合理时间(如下个工资支付周期)。
- 法律明确要求即时结清。无论是快递员还是其他行业员工,被辞退时公司均需在劳动关系终止当日结清工资,否则可能面临劳动监察处罚或支付令强制执行。
- **步骤分三级处理。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出具书面结算承诺;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若投诉无效,需准备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或法院支付令。
- 特殊情况需注意地区差异。例如深圳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需在离职后3个工作日内结清;超过一个月的可按约定日期支付,但不得无故拖延。
- 经济补偿与工资分开计算。若辞退涉及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如违法解除合同需双倍补偿),公司需额外支付,但工资部分仍需即时结清。
遇到工资拖欠时,务必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及时行动以保障自身权益。法律为劳动者提供多重救济途径,无需因离职而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