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上班三天被辞退且未获工资的**途径如下:
一、**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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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指出其拖欠工资的行为违法,要求支付应得工资。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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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若协商无果,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投诉,提供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等证据,要求其介入调查并督促支付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赔偿金(逾期支付需加付50%-100%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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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
若投诉未果,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需包含仲裁申请书、劳动关系证明(如工作证、聊天记录)及工资计算依据。仲裁时效为一年,需在时效期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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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诉讼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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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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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可申请支付令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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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劳动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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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考勤记录、工作邮件、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事实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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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仲裁申请需在1年内提出,诉讼需在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启动。
通过以上步骤,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监察部门或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