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被包工头拖欠工资时,可通过法律途径高效**,关键要收集证据、选择合法渠道,避免过激行为。包工头若拒不支付,农民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起诉,总承包单位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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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协商解决
联合工友选出代表,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欠条等证据与包工头协商,明确要求支付期限。协商过程可录音保存记录,同时告知对方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如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增强威慑力。 -
依法投诉举报
若协商无果,携带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如考勤记录、工资转账记录等)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监察部门需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责令支付,包工头若转移财产或逃匿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
申请仲裁或支付令
对欠薪金额明确且证据充分的,可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效为1年),或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程序简便,法院15日内发出后,包工头若未异议则需履行,否则可强制执行。 -
追究总承包单位责任
若包工头无资质或工程存在违法分包,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需先行清偿工资。农民工可同时向这些单位主张权利,提高追偿成功率。
提示:**过程中务必保留所有证据,避免堵门、闹事等违法行为。拨打12333、12348等热线可获得免费法律指导,困难群体还可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