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质疑函是投标人对招标结果提出异议的正式文件,其核心价值在于维护招投标公平性,需基于事实依据、法律条款和行业规范展开。 撰写时需突出专业性、透明度和逻辑严谨性,确保质疑内容具有说服力且符合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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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质疑焦点
质疑函需直指核心问题,如评标过程公正性(评审标准模糊、专家行为异常)、中标方资质瑕疵(业绩造假、证书过期)或报价合理性(低于成本价、缺乏分析)。避免笼统指责,应列举具体条款、时间节点和对比数据,例如“中标方投标时资质证书已过期,违反招标文件第X条”。 -
强化法律与事实支撑
引用《招标投标法》第五条(公平公正原则)或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中标候选人资格核查)等条款,结合调查证据(如项目业主回函、官网资质查询截图)增强可信度。若涉及价格争议,需附成本核算表或同类项目市场价对比。 -
结构化表达与专业呈现
分点陈述质疑事项,每项包含“事实+依据+请求”三要素。例如:“质疑事项1:评标专家偏袒。事实:专家在X投标方陈述时超时提问,我方记录显示其占用总时长60%。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规定》第X条。请求:复查该专家评分有效性。” -
平衡严谨与用户友好
避免情绪化措辞,采用客观表述如“存疑”“申请复核”。同时通过加粗关键数据、分段落排版提升可读性,便于招标方快速抓取重点。
提示:质疑函提交需严格遵循时效(通常为中标公示期内),并同步抄送监管部门。保留所有沟通记录,为后续申诉或投诉留存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