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开除职工的规定严格且明确,用人单位需符合法定情形和程序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可能面临赔偿风险。 关键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重大失职、被追究刑事责任等,且需遵循“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原则,避免“任性”开除。
用人单位合法开除职工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需有明确录用标准及员工不达标的证据,不能仅凭主观印象解除合同。
-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规章制度需合法且公示,员工行为需达到“严重”程度,如多次旷工、造成重大损失等。
- 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如因玩忽职守引发事故,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且需证明“重大损害”的存在。
- 双重劳动关系影响工作:员工同时为其他单位工作,经提醒拒不改正或严重影响本职任务完成。
- 欺诈导致合同无效:员工通过虚假学历、工作经历等骗取入职,用人单位可追溯解除合同。
- 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因犯罪被判刑(含缓刑),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行政处罚不构成开除理由。
程序上,用人单位需注意:
- 证据固化:开除决定需基于事实证据,如监控记录、书面警告等,避免口头认定。
- 工会参与:开除前应通知工会并听取意见,否则可能被认定为程序违法。
- 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需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并载明具体理由及依据。
若用人单位未遵循上述规定,员工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2倍经济补偿)或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建议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员工应了解自身权益,避免被动接受不合理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