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合法开除员工需严格遵循《劳动合同法》,核心情形包括:劳动者存在严重过失(如试用期不合格、严重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无法胜任工作经培训仍无效、或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以下分点详述法律框架内的解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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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过失性解雇
若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旷工、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合同且无需补偿。例如:员工因连续旷工15天被认定为严重违纪,或兼职影响本职工作且拒不改正。 -
非过失性解雇
当员工患病医疗期满后无法工作,或经培训/调岗仍不能胜任,企业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并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员工长期病假后无法返岗,且无合适岗位可调整。 -
客观情况变化解雇
因企业破产、技术革新等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变更失败时,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雇并支付补偿。例如:公司因经营困难需裁员,但需优先保留符合条件员工。 -
特殊限制情形
解雇程序需合法合规:规章制度须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且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如孕期女员工不得以不胜工作为由解雇)。程序上需通知工会并留存证据,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提示:企业应完善内部制度并保留书面记录,避免因证据不足或程序瑕疵引发劳动纠纷;劳动者若遭遇不当解雇,可申请仲裁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