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不给补偿时,可以寻求以下单位的帮助:
1. 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保障部门的执法机构,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当公司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其介入调查并责令公司支付补偿。
2. 劳动仲裁委员会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机构。劳动者可以就公司解散未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是解决此类纠纷的重要途径。
3. 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劳动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劳动者在面临公司解散补偿问题时,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获取法律支持。
4. 清算组或清算责任人
根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解散后,清算组或清算责任人负责处理公司未了结的债权债务。若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要求清算组或清算责任人支付。
5. 人民法院
当劳动仲裁或调解未能解决纠纷时,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结
当公司解散不给补偿时,劳动者应积极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根据公司清算情况,清算组或清算责任人可能是追讨补偿金的重要对象。必要时,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