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时员工补偿标准的核心内容包括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工资及福利结算至离职日、社保缴纳至劳动关系终止当月。解散属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用人单位需依法支付补偿金,标准为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半月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月工资高于地区平均工资三倍的部分按三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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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金基数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例如工作3年7个月的员工可获得4个月工资补偿,工作5年2个月则按5.5个月计算。 -
未提前通知的额外补偿
若公司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散,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即“N+1”补偿模式中的“+1”部分。 -
工资与福利结算
解散当月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未休年假按3倍日薪折算,奖金、提成等按约定或实际业绩比例发放,不得克扣。 -
社保与公积金处理
公司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至劳动关系终止当月,并及时办理减员手续;公积金账户余额可凭离职证明提取。 -
特殊群体保护条款
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医疗期内员工,工伤未愈人员享有额外保障,违法解除需支付双倍赔偿金。
员工签署离职协议时需核对补偿明细,留存书面文件。若企业拒不支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为劳动关系终止后1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