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散时若未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劳动者可通过协商、劳动仲裁或诉讼**,补偿标准通常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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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
- 优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支付应得补偿。
- 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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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计算规则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 月工资标准为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若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则按三倍封顶且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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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强制措施
-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散需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加付50%-100%的赔偿金。
- 劳动者还可通过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追讨欠薪及补偿。
提示:员工应保留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