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且不签劳动合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保及经济补偿金。关键赔偿包括:入职超1个月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未缴社保可要求补缴并主张离职经济补偿(每工作1年补1个月工资),且企业可能面临滞纳金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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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
用工超1个月不满1年未签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按月支付双倍工资(如月薪5000元,则另赔5000元/月)。满1年后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此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仍可追讨。 -
未缴社保的赔偿
- 补缴社保:劳动者可要求企业补缴在职期间全部社保费用,个人部分自行承担。
- 经济补偿金:以未缴社保为由离职的,每工作1年可获1个月工资补偿(不满半年按半月计算,超半年按1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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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保留工资流水、工牌等劳动关系证据;
- 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主张权益,仲裁时效为1年;
- 企业拒赔可能面临社保部门强制征缴及欠费1-3倍罚款。
劳动者应主动**,但若企业愿意协商补签合同或补缴社保,可优先通过沟通解决,避免长期纠纷影响职业发展。法律保障的核心是恢复合法权益,而非单纯惩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