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被辞退且未签合同、未缴社保时,劳动者可依法主张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及社保补缴等权益。用人单位的行为已构成双重违法,劳动者需及时收集证据并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等途径**。
- 双倍工资赔偿:用工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例如月薪5000元,工作8个月可索赔。
- 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若属违法辞退,需按工作年限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即2N)。例如工作3年,月薪5000元,赔偿金为;协商解除则按N(1.5万元)计算。
- 社保补缴与损失赔偿: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在职期间社保,并向社保部门投诉。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无法报销等损失,用人单位需额外赔偿。
- **步骤: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必要时提起诉讼。
遇到此类情况需冷静处理,法律明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行动才能最大限度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