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但交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关键点:劳动关系的确立不依赖书面合同,而取决于实际用工事实;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但无法替代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同时履行两项义务,否则将面临双倍工资赔偿等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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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社保的法定关联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30日内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社保登记。即使未签合同,工资记录、社保缴费凭证等均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企业不能以“未签合同”为由拒缴社保。 -
违法行为的双重性
- 不签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劳动者可主张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 仅缴社保:社保缴纳不能免除签订合同的责任,企业仍需补签合同并承担违法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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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要点
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证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若企业要求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属违法行为,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按正规流程补缴。
总结:企业必须同步履行签合同和缴社保义务,任何单方面操作均违法。劳动者应主动**,避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