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依法主张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及社保待遇损失赔偿。具体包括:未签合同最高11个月双倍工资、补缴社保或折算现金赔偿,以及被迫离职时的工龄经济补偿。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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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
自用工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需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若满一年未签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仍需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差额。例如月薪5000元,工作满1年可主张5.5万元赔偿。 -
未缴社保的补救与赔偿
- 补缴社保:劳动者可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在职期间全部社保费用,并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待遇损失赔偿:因未缴社保导致无法报销医疗费、领取失业金等,用人单位需按实际损失赔偿。例如工伤赔偿需由企业全额承担,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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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
以未缴社保为由被迫离职的,每工作满1年可获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6个月至1年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
**证据与流程
- 关键证据: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表、工作群聊天记录、工牌等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
- **步骤: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商无果后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请求需明确列明双倍工资、经济补偿、补缴社保等事项。
提示:劳动者应在离职后1年内申请仲裁,避免超时效。若企业拒不执行裁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留所有证据原件,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最大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