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工厂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绝对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工厂必须在用工1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起需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还可通过仲裁**。
-
法律明确要求签约时限
劳动关系自用工日即成立,工厂最迟需在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三个月未签已严重违法,无论是否处于试用期或口头约定,均不豁免法律责任。 -
双倍工资赔偿是法定权利
未签合同的第二个月起,劳动者每月可主张双倍工资。例如月薪5000元,工厂需额外支付5000×2=10000元(含原工资)。若满一年未签,则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
**证据与途径
工资转账记录、工牌、考勤表、工作群聊天记录等均可证明劳动关系。劳动者可先与工厂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必要时起诉。 -
工厂常见误区与风险
部分工厂误以为“试用期不用签合同”或“口头约定有效”,实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以下)及劳动者索赔。签订合同既是义务,也能避免用工纠纷。
提示:劳动者应主动要求签约并留存证据,工厂则需合规操作。法律保护双方权益,但拖延签约只会增加用工成本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