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五险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即我们常说的“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1.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重要制度。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养老保险,将导致劳动者在退休后无法享受养老金待遇,生活失去基本保障。
2.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劳动者在生病或受伤后,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重要途径。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医疗保险,将使劳动者在患病时面临高额医疗费用的负担,甚至可能因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而延误治疗。
3.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劳动者在失业后,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服务的重要措施。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失业保险,将使劳动者在失业后失去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
4.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重要保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将使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和保障。
5.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女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重要福利。用人单位未为女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将使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无法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五险不仅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也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提高法律意识,主动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遇到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况时,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