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教培行业的规定主要围绕规范培训行为、保障教育公平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展开,具体包括以下核心内容:
一、禁止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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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排名与竞赛
机构不得组织或参与面向中小学生及3-6岁学龄前儿童的等级考试、竞赛,也不得公布学员学业成绩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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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资本化运作
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过度涌入,确保培训本质为教育补充而非商业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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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职教师授课
所有教培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保障学校教育公平性。
二、规范培训资质与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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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与备案要求
机构需通过省级教育部门审批,学科类培训需具备教师资格证,非学科类培训需职业能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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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与内容限制
培训不得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且内容需符合教育部门规定,避免超纲教学。
三、强化监管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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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监管
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局等部门,对机构资质、财务、教学行为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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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措施
违规机构将面临5万-10万元罚款,重点查处虚假宣传、资金风险等行为。
四、政策导向与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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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机构定位
教培机构需以非营利性为目标,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而非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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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通过全国监管平台、专项治理行动等手段,形成常态化监管体系,保障政策落实。
以上规定旨在平衡教育需求与市场秩序,促进教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