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7月1日生效的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认缴资金需在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实缴到位,存量公司设3年过渡期逐步调整至5年内缴足,股份有限公司则需成立前全额实缴。
-
新设公司严格执行5年实缴
2024年7月1日后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需按章程约定在5年内完成实缴,否则可能面临罚款、股东失权等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需在公司成立前全额缴纳股款,无认缴缓冲期。 -
存量公司过渡期安排
2024年7月1日前成立的公司,若原认缴期限超过5年,需在2027年6月30日前调整至剩余期限不超过5年(即最晚2032年6月30日前缴足)。例如,原认缴期限10年的公司,需在过渡期内缩短至5年内完成实缴。 -
实缴方式灵活但不可抽逃
股东可分期或一次性缴足,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均可出资。但资金一旦实缴即归属公司,仅能用于经营、偿债等用途,抽逃出资将面临高额罚款。 -
未按期实缴的法律后果
逾期未缴足可能触发赔偿责任(补足+赔偿损失)、连带责任(其他股东补足)、股东失权(丧失未缴股权)及行政处罚(5万-20万元罚款)。市场监管部门还可对异常认缴(如天价注册资本)强制调整。
提示: 企业应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合理规划注册资本,避免盲目减资或拖延实缴。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不适用该规定,无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