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对所有国家都有用,其核心价值在于为全球秩序提供规则框架、约束国家行为并促进合作。尽管执行机制存在局限性,但国际法通过主权平等、争端解决和权利义务平衡等机制,成为国家间不可或缺的“和平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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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国家行为:国际法为各国提供明确的行为准则,例如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等原则,确保大小国家在国际舞台上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可能面临制裁或外交压力,如联合国对侵略行为的集体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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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共同利益:从气候变化到贸易规则,国际法协调各国应对全球性挑战。例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海洋资源分配规则,避免无序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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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适应需求:国际法并非僵化,而是随时代发展不断扩展领域,如网络空间和外太空治理,体现其灵活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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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限性中的韧性:虽然缺乏强制执行力,但大多数国家仍主动遵守国际法,因为长期利益依赖于规则稳定性。美国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谨慎态度恰恰说明其影响力。
国际法的作用并非完美,但放弃它将导致无序竞争。各国需通过完善机制和增强互信,让国际法更好地服务全球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