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辞职一般无经济补偿,但存在三种例外情形可获赔:
- 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社保;2. 单位以暴力胁迫等手段****;3. 劳动合同约定补偿条款。具体补偿标准与被动辞退不同,需结合实际情况计算。
一、法定可获补偿的3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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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存在违法行为
- 拖欠工资、未缴社保超30天,员工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N倍经济补偿(N=工作年限,满半年按1年计)。
- 例如:工作3年半,可获4个月工资补偿(月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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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特殊约定
- 若合同中明确"员工主动辞职可获X个月工资补偿",法院通常支持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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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解除
- 虽为主动辞职,但双方协商达成补偿协议的,按协议金额支付。
二、不可混淆的2类补偿
- 经济补偿金:仅适用于上述法定情形,标准为N倍月工资。
- 代通知金:主动辞职不涉及,仅适用于单位单方解除合同时未提前30日通知的情形。
三、注意事项
- 保留工资条、社保记录等证据;
- 书面提出辞职理由时需明确引用《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位违法情形);
- 协商补偿建议通过书面协议确认。
提示:各地司法实践可能存在差异,建议结合当地劳动仲裁案例判断具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