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自愿辞职通常没有经济补偿,但存在三种特殊情形可主张补偿: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违法行为(如拖欠工资、未缴社保)、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自愿辞职补偿条款。
关键情形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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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情形
若企业存在克扣工资、****、未提供劳动保护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即使主动辞职也可主张经济补偿金,需保留证据并依法提起仲裁。 -
协商解除合同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时,补偿金额可高于法定标准,但需书面约定以避免争议。 -
特殊合同条款
部分企业会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约定自愿辞职的补偿条件(如服务期满奖励),此类情形需严格按条款执行。
提示:劳动者辞职前应审查合同条款及企业合规性,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