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三倍工资是《劳动法》明确规定的法定权益,适用于春节、国庆等1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场景,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且不得以补休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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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适用范围: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法定休假日加班需支付三倍工资,全国统一执行。春节(初一至初三)、国庆(前三天)等11天为法定节假日,其余调休日按休息日加班标准(200%)计算。部分省份如上海、湖南明确将不定时工作制纳入三倍工资保障范围,而北京等地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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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与常见误区:三倍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日/小时工资为基数,包含正常工资+额外200%加班费,而非“四倍工资”。例如,日薪500元者,法定节假日加班应得1500元(含原工资)。企业以补休代替三倍工资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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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与举证责任:劳动者需保留加班通知、考勤记录等证据。若企业拒付,可向工会反映、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用人单位若掌握加班证据但拒不提供,将承担不利后果。
提示:节假日加班前确认企业是否合规,遇侵权及时**。法律保障的核心是劳动者权益与公平,清晰了解规则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