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最后一个月工作不满15天,用人单位仍需依法缴纳当月社保。根据法律规定,社保缴纳以劳动关系存续为准,与当月实际工作天数无关,即使仅在职1天也需缴纳。部分企业以“15天为界”的操作属于内部习惯,但可能违法,员工有权要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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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按月缴纳原则
《社会保险法》要求用人单位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保,且按月计算。只要员工离职当月存在劳动关系,无论工作天数多少,单位都需承担社保费用。例如,12月2日离职的员工,企业仍需缴纳12月整月社保。 -
“15天规则”无法律依据
部分企业规定15日前离职不缴社保,但这是内部简化流程的做法,并非合法依据。多地人社局明确回应,社保缴纳与离职日期无关,企业若拒缴可能面临补缴和滞纳金。 -
员工**关键步骤
若企业拒缴,建议:
- 保留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证据;
- 先与人事部门协商,要求依法补缴;
- 协商无果可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费用分担需合法
企业不得要求员工承担全部社保费用,单位应缴部分必须由企业支付。即使协商停缴,员工个人仍可要求企业补缴单位部分。
社保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离职当月无论工作几天,企业均需依法缴纳。遇到拒缴情况,员工应积极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权益,避免社保断缴影响医疗、养老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