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连续请假期间,社保费用由个人和单位按法定比例共同承担,但无论请假多少天,单位都无权要求员工全额缴纳社保。员工只需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如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等),单位必须继续缴纳统筹部分(如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等),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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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的法定原则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社保缴费责任不可转移。根据《社会保险法》,单位必须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保统筹部分,即使员工长期请假(如15天以上或数月),单位也不能以“未提供劳动”为由免除缴费义务。员工个人部分通常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若请假期间无工资,需在返岗后补缴。 -
请假类型与社保缴纳的关联性
- 带薪假(如年假、产假、病假):单位正常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保。
- 事假:单位可停发工资,但社保仍需缴纳,个人部分需自行补足。
- 旷工:即使员工未请假,只要劳动关系未解除,单位仍须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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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违规操作的常见情形
部分企业要求员工在请假超过7天或15天后“自费全额缴纳社保”,这种行为违法。员工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并承担滞纳金。若因此被迫离职,还可主张经济补偿。 -
特殊情况处理建议
- 长期请假(如超3个月):建议与单位协商社保缴纳方案,或申请停薪留职(需书面约定社保暂停或转移)。
- 异地社保衔接:若因请假导致社保断缴,可咨询当地社保局以灵活就业身份续缴养老和医疗。
总结:员工请假天数不影响单位社保缴纳责任,个人仅承担法定比例费用。遇到企业拒缴或转嫁费用,务必保留证据并依法**,确保社保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