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定,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哪怕上班仅1天,公司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关键在于确认雇佣性质——正式劳动合同关系下无最低工作日限制,而临时工、实习生等非劳动关系则可能不强制参保。以下分点详解常见误区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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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性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无论工作天数多少,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包括试用期),企业均需依法参保。例如,员工入职3天后离职,企业仍需缴纳这3天的社保费用。 -
常见认知误区
部分企业以“未满15天/月不交社保”的内部规定推脱,此类条款违法。社保缴纳按实际用工日计算,即使工作不满一个月,也需按比例缴纳养老、医疗等险种。若企业拒缴,员工可向当地社保局投诉。 -
特殊情形处理
非全日制用工(如每日工作不超4小时)可协商自愿参保,但企业仍需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劳务派遣工由派遣单位承担社保责任。实习、退休返聘等非劳动关系则不受《社会保险法》强制约束。 -
**实操建议
保留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若企业拒缴,可要求补缴并支付滞纳金。注意:社保补缴存在时效限制(通常2年内),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社保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与企业规模、用工时长无关。遇到拒缴情况时,积极通过劳动监察或仲裁维护自身权益,切勿因工作时间短而放弃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