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员工出勤不足15天的社保承担问题需明确以下几点:
一、社保缴纳义务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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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存续即缴费义务存在
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需依法缴纳社保,与出勤天数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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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比例
单位通常承担社保费用的70%-80%,个人承担20%-30%(具体比例因地区政策而异)。
二、具体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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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不足15天的社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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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员工出勤天数未满15天,只要劳动关系存续,单位仍需按比例缴纳社保,员工仅需承担个人应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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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以“试用期”“出勤不足不缴”等理由拒绝缴费,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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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当月的社保处理
- 员工离职当月仍需由单位参保,从次月开始暂停缴费。
三、权益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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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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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要求员工全额承担社保,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无果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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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支持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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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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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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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通常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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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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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 :由单位全额承担,员工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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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劳动者社保 :若以个人名义参保(如自由职业者),需按个体户性质缴纳社保,与劳动关系无关。
总结
员工出勤不足15天仍需由单位承担社保费用,单位不得以出勤天数为由拒绝缴费。若遭遇单位违规操作,可通过协商、投诉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