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6个月后交五险一金合法吗? 不合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五险一金登记并缴纳费用,试用期包含在内。任何“6个月后缴纳”的约定均属无效,员工可依法**要求补缴并主张赔偿。
-
法律依据明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均规定,劳动关系建立后30日内需完成社保和公积金登记。试用期员工同样享受此权利,企业不得以“试用期”或“转正后”为由拖延缴纳。 -
五险一金的核心保障: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由双方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单位0.5%)和生育保险(单位1%)由企业全额承担;住房公积金按工资5%-20%的比例由单位和员工对等缴存。 -
企业违法后果严重:
逾期不缴纳社保将面临欠缴金额1-3倍罚款及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未缴公积金可能被处以1万-5万元罚款。员工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仲裁要求补缴。 -
员工**要点: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定期核对社保公积金账户。若企业拖延,应及时向当地社保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避免权益受损。
提示:五险一金是法定权益,任何延迟缴纳的协议均无效。遇到企业违规,务必主动**,确保自身保障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