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不交五险一金绝非自愿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强制规定的用人单位义务,即使员工书面承诺放弃也无效。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必须从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登记并缴纳,试用期也不例外。若企业未缴纳,员工可投诉并要求补缴,企业还可能面临罚款甚至赔偿工伤待遇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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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强制性明确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五险一金是法定福利,用人单位和员工均无权协商免除。即使员工为增加到手工资而“自愿”放弃,企业仍须依法缴纳,否则属于违法。例如,员工签署的放弃社保协议在法律上无效,发生工伤时企业仍需全额赔偿。 -
企业违法成本高
未缴纳社保的企业可能被责令补缴并加收滞纳金,甚至按欠缴金额的1-3倍罚款;未缴公积金则面临1-5万元罚款。员工可凭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向社保局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企业还可能因员工以此为由离职而支付经济补偿金。 -
员工常见误区解析
- 试用期不缴? 错!劳动关系建立后(含试用期)即需缴纳。
- 缴存基数协商? 基数需按实际工资核定,不得低于当地平均工资60%或高于300%。
- 农村户口或外籍员工例外? 仅住房公积金对农村户口非强制,但社保一律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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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案例警示
有员工放弃社保后发生工亡,法院判决企业支付全额补助金,因“自愿放弃”不能免除企业责任。企业未缴社保可能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养老金积累等权益,长期损失更大。
总结:五险一金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核心保障,企业和员工均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若遇企业拒缴,员工应积极**,同时企业应通过合规经营规避风险,切勿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