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自愿不交五险一金是违法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是强制性缴纳的,任何形式的“自愿放弃协议”均属无效,企业需承担补缴甚至赔偿风险。
- 法律强制性: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属于法定保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必须办理社保登记。即使员工签署“自愿放弃协议”,法院仍会认定无效,企业仍需补缴并可能面临滞纳金或罚款。
- 试用期也需缴纳:企业以试用期为由拒缴社保属违法行为。社保缴纳义务从劳动关系建立时生效,与试用期无关。
- 现金补贴不可替代:用工资补贴代替社保缴费违反《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员工需返还补贴,企业仍需补缴社保。
- 员工权益受损风险:未缴社保将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医疗报销、养老金累积等权益。若发生工伤或生育,企业需自行承担本应由社保支付的费用。
提示:劳动者应警惕企业以“自愿”名义规避社保责任,及时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企业需依法合规缴纳,避免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