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号之前辞职是否缴纳当月社保,取决于单位是否已完成社保申报。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员工在职一天,单位就需缴纳社保,但实际操作中若单位在社保申报截止前(如每月25号)已为员工完成缴费,则当月社保正常缴纳;若未申报则可停缴。关键点在于:单位缴费义务不可转嫁个人,且社保连续性对医疗、养老等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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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要求单位承担缴费责任
无论员工在月初或月末离职,单位均需为在职期间缴纳社保,且个人部分已扣除的,单位需补足剩余费用。若单位拒绝缴纳,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并索赔。 -
实操中的两种常见情况
- 单位已申报:若10号前离职但单位已完成当月社保系统操作(如缴费或申报),则社保正常缴纳,员工无需额外支付。
- 单位未申报:若离职后单位在截止日前未操作,则可能停缴,但员工可要求单位补缴,否则面临社保断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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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断缴的影响与补救
断缴可能导致医保报销资格暂停、购房购车资格受限等。若单位未缴,员工可选择以灵活就业身份自行续缴,或与新单位协商衔接,避免权益中断。
总结:10号前离职的社保缴纳以单位操作为准,但法律保障员工权益。建议离职前与HR确认缴费状态,保留工资条等凭证,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确保社保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