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入职是否交当月社保? 关键结论:无论15日之前或之后入职,用人单位均需依法在当月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这是《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企业自行设定的“15日分界线”内部规则,需与HR提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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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完成社保登记,且未区分月中或月末入职。即使职工当月工作未满全月,企业也需按实际工资核定基数缴费。例如,上海人社局明确回应“月中入职不满全月仍需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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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操差异:部分企业为简化流程,自行规定“15日后入职次月参保”,但此类内部规则与法律冲突。若企业拒绝当月缴费,员工可要求补缴或向社保部门投诉。例如,有案例显示18号入职仍成功争取当月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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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若职工同月在两家单位就业,由第一家单位缴纳社保;离职当月社保则由原单位缴纳。灵活就业者或城乡居民参保时间则另按当地政策执行。
提示:入职时务必与用人单位书面确认社保缴纳时间,若遇争议,可通过“随申办”“浙里办”等官方渠道查询缴费记录并**。社保连续性直接影响医疗报销、购房资格等权益,切勿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