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号离职15号入职时,社保无缝衔接的关键在于原单位需在当月完成减员、新单位及时增员。 只要两家单位均按15号前完成操作(部分城市允许次月补缴),社保不会断缴。 具体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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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操作时效
若原单位在14号离职当天或15号前办理社保减员(如北京、上海等多数城市),新单位15号入职当天完成增员,则社保自动接续,医保次月1日仍可正常使用。 -
跨月补缴情况
部分城市(如广州)允许离职次月15号前补缴上月社保。若原单位未及时减员,可协商其补缴至14号,新单位从15号开始缴纳,需确保两段缴费月份连续。 -
灵活就业过渡
若两地操作存在空档(如原单位次月减员),建议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当月社保,入职后由新单位办理停保转接,避免影响购房、落户等资格。
提示: 直接向两地HR确认社保系统操作截止时间,保留离职证明和入职合同作为凭证。生育保险需连续缴满一定月份,此类情况建议提前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