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超过15号仍可为员工缴纳社保,但需注意法律规定的30天登记期限和地区政策差异。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需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完成社保登记,“15号分界线”仅为行业惯例而非法律依据,员工在职1天即应享受当月社保权益。若企业逾期未缴,可能面临补缴、滞纳金甚至罚款。
社保缴纳的核心依据是劳动关系存续时间,而非日历月份中的具体日期。实际操作中,企业常以15号为节点决定当月是否为新员工参保,但若员工要求或合同约定,即使15号后入职也需缴纳。部分地区社保系统操作窗口可能影响企业申报时效,但法律层面不存在“15号截止”的强制规定。例如,上海允许次月19日前完成扣款,而北京通常以每月20日为申报截止日。
企业未按时缴纳社保时,员工可通过协商、劳动仲裁或诉讼**。需特别警惕“15号潜规则”的违法风险:深圳等地已明确企业可随时办理增减员,规避缴费将导致更高法律成本。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间更灵活,多数地区支持当月5号至25号间缴费。
社保权益关乎医疗、养老等切身利益,建议员工留存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凭证。若企业以“超过15号”为由拒缴,可向当地社保局或12333热线投诉。及时参保既是法律义务,也是对未来生活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