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恶意索赔双倍工资的核心问题在于利用法律漏洞谋取不当利益,但司法实践已明确:若劳动者存在“职业碰瓷”恶意,法院将基于诚信原则驳回诉求。此类行为不仅破坏劳资信任,还可能因滥用诉权承担法律责任。
-
典型手法与法律风险
恶意索赔者通常短期入职(最短仅3天),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或诱导企业违规,随后以《劳动合同法》第82条索要双倍工资。但法院强调,双倍工资制度的立法本意是督促企业规范用工,而非让劳动者牟利。例如湖南罗某7年索赔28万元,最终因“恶意诉讼”被驳回。 -
司法裁判的关键依据
法院会综合考察劳动者历史诉讼记录、入职动机等。若发现其多次相似诉讼(如韩梅梅21次起诉)、明知法律后果仍刻意规避签订合同,则认定其违背诚信原则,不予支持赔偿。 -
企业防范建议
- 规范入职流程:入职1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保留劳动者拒签的书面证据。
- 背景调查:对频繁跳槽且涉诉记录的求职者保持警惕。
- 完善制度:明确考勤、社保等管理,避免因自身漏洞被利用。
总结:法律保护的是善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非投机者的不当得利。企业和劳动者均应诚信履约,共同维护健康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