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倍工资赔偿的核心计算逻辑是:以劳动者正常月工资为基数,从未签合同的第2个月起至第12个月止,最多支付11个月的额外一倍工资(即“差额”)。例如月薪5000元未签合同满5个月,赔偿金额为5000×4=20000元,而非简单“工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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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优先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准;若无合同,则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含提成、奖金,但需扣除加班费等非常规收入)。若工资争议,法院通常采纳银行流水或社保缴费基数等客观证据。例如某销售员月薪含提成1.2万元,但公司仅认可2800元基本工资,法院可能综合证据判定合理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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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从未签合同的第2个月开始计算,最长11个月。即使超1年未签合同,超期部分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再支持二倍工资。例如工作2年未签合同,仅前11个月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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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签合同后,仍需支付补签前的差额。若劳动者拒签合同(需用人单位举证),可能免除赔偿。但用人单位需提供书面通知等证据,否则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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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需在离职后1年内提出申请。计算时注意扣除已支付的正常工资,例如月薪6000元未签合同3个月,实际赔偿为6000×2(而非6000×3)。
提示: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若公司以“**收入证明”等虚高工资抗辩,法院可能不予采信。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