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和雇佣在法律层面上核心含义相同,均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但实际使用中存在细微差异:聘用更强调正式性(如高管、专业技术岗),雇佣则适用范围更广(含临时工、兼职等)。两者均受《劳动合同法》约束,但聘用可能隐含更高待遇或特殊条款。
-
法律定义一致性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聘用"与"雇佣"均属于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用人单位需签订书面合同、缴纳社保,核心权利义务无本质区别。例如企业"聘用"CEO和"雇佣"保洁员,均形成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 -
使用场景差异
- 聘用:常见于专业技术岗(如"聘用工程师")、管理岗("聘用顾问")或事业单位("聘用制教师"),带有职位稀缺性、长期合作意味
- 雇佣:覆盖所有用工形式,尤其是短期、临时性工作(如"雇佣小时工"),口语中使用频率更高
-
隐含待遇区别
"聘用"岗位通常对应更完善的福利体系(如股权激励、专项培训),而"雇佣"可能按基础标准执行。但此差异非法律强制,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提示:签订合同时无论用语是"聘用"还是"雇佣",均应重点关注工作内容、薪酬、解约条款等核心条款,用语差异不影响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