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与雇佣的本质区别在于法律性质、主体关系和适用场景:聘用是受《劳动法》规范的长期劳动关系,强调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权;雇佣则是受《民法》调整的短期劳务协议,侧重灵活性与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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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不同
聘用合同受《劳动合同法》约束,保障劳动者工资、社保等权益;雇佣合同适用《民法典》,以劳务报酬为核心,法律保障较弱。 -
主体关系不同
聘用中劳动者隶属用人单位,需遵守规章制度;雇佣双方为平等民事主体,雇主仅指挥具体劳务,无长期管理权。 -
权利义务范围
聘用包含全面条款(如休假、培训);雇佣仅约定劳务内容与报酬,缺乏福利保障。 -
适用场景差异
聘用适用于稳定岗位(如企业正式员工);雇佣多见于临时性工作(如家政、短期项目)。
提示:选择用工形式时,用人单位需权衡合规性与灵活性,劳动者则应明确合同类型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