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男方一人还贷的房产归属问题,核心在于区分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的界限:房屋产权归登记方(男方),但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需补偿配偶。 若双方签订婚内协议明确男方用个人财产还贷,则可排除共同财产属性,否则默认婚后收入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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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
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婚前首付+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但婚后还贷无论资金来源(工资收入等默认属于共同财产),均视为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登记方需补偿对方共同还贷本金及增值部分,计算公式为:补偿额=(共同还贷本息÷购房总成本)×离婚时房产增值。 -
婚内协议的作用
若男方希望单独承担还贷且排除配偶权益,需通过书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还贷资金来源于其个人财产(如婚前存款),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此类协议需条款清晰,避免模糊表述导致无效。 -
增值部分计算争议
实践中,房产增值的计算可能以结婚时房价为基准,或参考还贷期间市场涨幅。若双方无法协商,法院通常委托评估机构确定增值率。例如:结婚时房产价值100万元,离婚时涨至150万元,共同还贷30万元,则补偿额约为。 -
举证责任与风险提示
主张“个人财产还贷”的一方需提供银行流水、协议等证据,否则默认按共同还贷处理。若婚后房产加名或共同装修,可能改变产权性质,建议保留出资凭证。
总结:婚前购房婚后还贷的权属复杂,建议通过协议明确财产归属,并保留还贷记录。离婚纠纷中,法院倾向于保护非登记方对共同还贷部分的权益,但具体补偿需结合还贷比例、婚姻存续时长等因素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