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清后再买房是否算首套,取决于当地政策及银行认定标准,核心规则可归纳为三类:认贷不认房、认房不认贷、认贷也认房。若政策为“认贷不认房”,结清**后再次购房可享首套优惠;若为“认房不认贷”,名下已有房产则无论**是否结清均算二套;若“认贷也认房”,则需同时满足无房且无贷记录才认定为首套。
-
认贷不认房:银行仅核查**记录。若首套房**已结清,再次申请**购房时,多数银行会按首套房政策执行,享受较低首付比例(如20%-30%)和利率优惠(如基准利率八五折)。公积金**通常适用此规则,只要名下无房且公积金**已还清,再贷即算首套。
-
认房不认贷:以家庭名下房产数量为准。即使首套房**已结清,只要房产未出售(登记系统可查),再购房即认定为二套,首付比例(如40%-70%)和利率(如基准利率1.1倍)均上调。部分城市对全款购房者更宽松,若房产已出售且系统无记录,再贷可算首套。
-
认贷也认房:最严格的标准。需同时满足无房且无房贷记录,否则均视为二套。例如,曾有**购房记录(即使已结清)或名下有一套房(即使全款购买),再贷均按二套处理。夫妻共同还贷后离婚,另一方再购房也可能因共同还贷记录被认定为二套。
提示:政策存在地域和银行差异,建议购房前通过当地房管部门或银行核实认定规则,并优先选择对自身有利的**方式(如公积金**)。若需享受首套优惠,可考虑结清**并出售名下房产,确保“无房无贷”状态。